今后,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作,将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为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污水处理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结合当前我省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省卫生计生委对做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其中明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职责。
要求指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卫生监督检查。
各地在监督检查中,要以医疗机构污水消毒处理和污水消毒效果监测为重点,查看医疗机构污水消毒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或有关措施落实情况、消毒器械和消毒剂进货验收和使用情况、污水消毒效果微生物相关指标的监测情况等。各地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予以处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做好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对于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的,不得批准设置医疗机构。发现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通报或移送